一.爱国为民、弘扬正道
热爱祖国,热爱人民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,用优秀的戏剧作品奉献人民、回报社会。坚决抵制一切分裂祖国、破坏民族团结和损害人民与国家利益的言行。为历史存正气,为世间弘美德。
二.扎根生活、传承创新
深入生活,扎根人民,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戏剧文化与中华美学精神,学习吸收国内外优秀文化成果,用现实主义精神和浪漫主义情怀观照现实,创造性继承,创新性发展。自觉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导戏剧创作实践,唱响主旋律,讴歌真善美,贬斥假恶丑,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。
三. 戏比天大、诚信重德
弘扬“戏比天大”的高尚职业精神,坚守艺术理想和艺术良知,追求德艺双馨。诚实守信、勤奋敬业,刻苦学习,精益求精,不断锤炼艺术品格,勇攀艺术高峰。反对粗制滥造、弄虚作假、急功近利,反对拜金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,自觉抵制低俗之风。
四.宽容和谐、团结奋进
坚持百花齐放、百家争鸣,尊重艺术规律,发扬艺术民主,开展积极健康的戏剧批评。提倡相互切磋、取长补短、共同进步,积极营造和谐团结的行业氛围,形成互敬互助、友善真诚的同行关系,取长补短,做时代风气的先觉者、先行者、先倡者。
五.守法遵规、自尊自重
遵法守法,热心公益,模范遵守社会良规俗约,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践行者。自尊自爱,自重自强,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和艺术情趣,坚决远离“黄、赌、毒、黑”。
各地戏剧家协会及广大戏剧工作者要积极宣传、践行本公约,营造戏剧界良好的风气,并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。